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晟海动态|情暖七夕,法护万家|河南晟海律师事务所开展婚姻家庭暨反诈公益宣传活动

作者:晟海律所 时间:2026-08-19 17:34:22

     


 

七夕,承载着大家对美好婚恋、和睦家庭的向往。但恋爱、同居、婚姻各个阶段,往往伴随着复杂的财产往来与法律风险,婚恋纠纷、电信诈骗也常常潜藏在日常生活之中。2026 年 8 月 19 日七夕当日,河南晟海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程小菲、秦雪、郑焕景带队,走进郑州市高新区升龙又一城居民区,开展婚姻家庭普法 + 反诈公益宣传社区公益法律服务,把专业的家事法律知识和防骗知识送到居民家门口,用法治守护群众幸福生活。

 

 活动现场,律所团队设置公益咨询点位,摆放普法宣传资料,吸引不少社区居民驻足咨询。面对居民提出的各类家事法律困惑,程小菲律师、秦雪律师、郑焕景律师结合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及司法解释,围绕恋爱、同居、婚姻全周期财产处置开展以案释法科普,把实务中高频的法律问题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讲解,为现场居民拨开婚恋财产的法律迷雾。

 

 

 

💡现场普法核心知识点节选

🔹恋爱阶段:分清普通赠与与附条件赠与

520、1314 等特殊数字转账、节日礼物,属于维系感情的一般赠与,交付完成后分手一般无法要求返还;但大额转账、贵重首饰、车辆房产等以结婚为目的给付财物,属于附条件赠与,双方未能登记结婚,赠与人可主张返还。法律上不存在 “青春损失费”,单纯分手索要该费用法院不予支持;若因同居终止妊娠、遭受暴力伤害,可主张实际医疗等合理开支。

 

 

 

🔹同居关系:只处理财产、子女纠纷,不能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

很多居民存在误区,以为可以起诉要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。法律规定,仅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,只有起诉分割同居财产、处理子女抚养才予以立案。同居不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制度,财产不会自动对半分割,无共同出资证据的,财产一般归登记权利人所有。

 

 

 

🔹婚约彩礼:不是没领证就必须全额返还

未办理结婚登记、登记未共同生活、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,是彩礼返还三大法定情形。即便没有领证,但双方长期共同生活、生育子女,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判决部分返还或者不予返还,彩礼纠纷诉讼主体也不限于男女双方,给付彩礼的父母也可参与诉讼。

 

 

🔹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与婚外赠与风险

婚内签署不以离婚为前提的财产协议,签字即具备约束力;但房产仅签赠与协议,未办理过户登记,赠与可以撤销。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,属于无权处分,原配有权起诉追回;但若处分的是个人婚前财产,则无权要求返还。

 

针对居民一对一提出的彩礼返还、夫妻共同财产认定、家暴维权、婚内房产归属、同居析产等个性化问题,几位律师耐心倾听,结合案件裁判规则给出可落地的维权建议,同时提醒大家:大额资金往来做好备注,贵重财物留存聊天记录、支付凭证,重大财产约定不要停留在口头,尽量落实书面协议,必要时及时完成不动产变更登记,提前规避财产风险。

 

在婚姻家庭普法的同时,反诈公益宣传同步火热开展。律师团队重点针对社区中老年群体,科普高发诈骗套路,尤其重点讲解婚恋类诈骗、杀猪盘、养老诈骗、冒充亲友转账骗局。结合七夕节点提示大家,网络交友务必擦亮双眼,警惕以 “共建未来” 为名诱导投资转账的 “温柔陷阱”,牢记不轻信陌生说辞、不泄露个人信息、不随意转账汇款,守好家庭 “钱袋子”。遇到可疑情况,第一时间报警,也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。


不少居民表示,七夕在家门口就能免费学到实用的家事法律知识与反诈技巧,解开了长久以来心里的法律疑问,收获颇丰。本次公益普法紧扣七夕家庭主题,将恋爱同居婚姻全周期的财产法律规则带入社区,让晦涩的法条变成老百姓听得懂、用得上的生活指南,切实践行律师的社会责任。

 

今后,河南晟海律师事务所将持续深耕基层公益法律服务,常态化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,聚焦群众婚姻家事、财产保护、防诈骗等民生法律需求,提供接地气、有温度的公益法律服务,助力构建平安和谐的社区法治环境。

 

📞如您遇到恋爱同居财产纠纷、彩礼争议、婚姻家庭矛盾、财产维权等法律难题,欢迎联系河南晟海律师事务所咨询。联系电话:0371-67119997